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(教育部41号令)第三节第二十一条之规定:“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,建立公平、公正的标准和程序,健全公示制度。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,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,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。”
根据《吉林工商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管理办法》规定,经公布成绩排名、学生报名、资格审查、汇总统计、复试、公示结果等环节,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决定对崔天意等76名学生进行专业调整。请相关单位、部门做好学籍变更等后续工作。
附件:2024级学生专业调整名单
吉林工商学院
2025年4月23日